按照《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呈贡区委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2024年五一劳动节城市宣传推广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五一劳动节城市宣传推广服务
目录代码:A1502
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党的机关
四、项目概况
1、影视制作:投标人根据区委宣传部业务要求,充分发挥影视拍摄制作能力,积极对接,主动策划,主观能动性与采购人实际要求相结合,拍摄高质量影视作品及日常工作记录,保障后期剪辑的高水准,高标准,积极配合呈贡区委宣传部宣传推广任务。
2、主题活动: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宣传工作和任务,需举办各项推广主题活动,投标人需具有活动策划、舞美设计、节目演出所需人员、技术能力和专业声光电设备,高标准完成主题宣传活动承办。
以上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1个月。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呈贡区委宣传部年初预算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经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资质,从事平面设计、广告制作等服务的企业,自愿接受委托。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有从事影视制作、融媒体宣传、大型会议、活动拍摄和视频制作的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比选评分内容为:
1.宣传活动策划方案主题突出、有创新性,占30分;
2.服务经验及业绩,占10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每个业绩5分);
3.能够提供服务保障人员配置情况,占20分;
4.公司优势及能提供的其他特色,占10分;
5.报价得分,占30分。(以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所有供应商的总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标准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总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向上或向下浮动1%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一)响应期限。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到2024年4月26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报名响应。
(二)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资质;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活动策划方案;
5.提供保障项目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材料;
6.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质量保障承诺书和履约承诺书,以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提供具备项目所必需的设施、人员等证明材料;
9.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3份。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871—67479273)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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