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投标报价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30万元。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 B×Q2,Q2=1-Q1,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4分) 6.2.1项目负责人(满分6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者供配电)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6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2.2其他人员配置(满分18分): (1)结构专业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6分。(提供注册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设计组其他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6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3分;限评2人,最多得1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3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3.1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3.2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3.3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3.4成本控制: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指标切实可行,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4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4.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4.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4.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4.4电气主接线图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电气主接线图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4.5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4.6室外管线路径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室外管线路径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6.5业绩(满分16分) 6.5.1企业业绩(满分8分): 企业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万元(含)以上变配电、供配电、居配电、电力管线或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的得8分,最多得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项目类型均以设计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5.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万元(含)以上变配电、供配电、居配电、电力管线或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的得8分,最多得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项目类型均以设计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备注: (1)评标办法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各人员配备不得重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每项评分按等级打分,设计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