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宏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7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4942.3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地下车库、服务配套用房等;最高层数约27层;最终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审定规模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72093.2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80日历天。
设计、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4月4日。工程整体竣工日期:2027年9月1日。
总工期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自补植之日起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工程前期开工、工程实施、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项目施工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方面: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审核、设计调整、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在设计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评审及审查等全部设计工作,同时完成BIM模型。详按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关于绿色建筑的补充说明: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内容: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自评报告书、绿评申报书、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噪声模拟计算分析说明等辅证材料,以及绿评相关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答辩的联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辩现场辅助工作、答辩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的撰写、领取证书等)和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最终取得绿色二星的评价报告。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
2.2.2手续办理:中标人须无条件及时办理项目全过程的各项相关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按照相关规定必须由招标人支付的除外,下同)。
2.2.3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排)水、主体建筑、结构、砌体、金属结构、木结构、粗装修、装配式PC工程、楼地面、天棚、防水、保温(隔热声)、涂料、幕墙及外立面、门窗工程(含单元门、防火门、入户门、杂物间门、各类窗等)、雨棚、钢结构工程、栏杆工程、地下室工程(含人防)、人防设备(含人防门及通风防化设备)、抗震支架、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防排烟、弱电智能化、消防、消防远程联网监控、电梯供应及安装、泛光照明、同层排水、太阳能、供电工程(包含小区居配、汽车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公区及成品房精装修、售楼部精装修;配套工程:景观工程(包括并不限于小区景观软硬景、景观安装工程,雕塑小品购置安装工程、围墙工程、道路(含红线外与现状道路的连接部分)、路灯、铺装、绿化、滤水层、游乐设施、健身器材、海绵城市、入口大门及岗亭、景观部品部件、标识标牌、标识划线、信报箱、楼宇亮化等)、雨污水工程(含接入市政管网)、雨水回收系统及喷灌系统、化粪池、室外消防管网、给水工程、水泵房设备安装及装修、小区环卫(不限于垃圾房、垃圾分类点和垃圾集中收集点等)、公厕及装修、架空层、通信配套工程(三网合一)、小区正式供电工程(小区正式用电,不含红线外接电)、小区永久性供水工程(含红线外接水)、燃气工程(含红线外接气,含商铺燃气管道安装)、配套用房(不限于业主活动及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及精装修、相关部品部件;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建筑及所有相关配套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材料设备的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全套战时设备、电梯、标牌标识、体育运动健身器材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2.8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及精装修工程的精保洁由中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1)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设计资质和3.1.2项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明确均需提供签章的材料按要求执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即可;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重复获取;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项的规定。
以上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须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6月1日(含2021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9.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主要内容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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