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2025年广告宣传集中采购-平面广告策划创意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ZBD0000810ZX0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江苏公司2025年广告宣传集中采购-平面广告策划创意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采购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 采购内容 | 质量要求 | 采购规模(含税) |
1 | 平面广告策划创意设计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 | 110万元人民币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完成阶段性重点营销活动、重点产品及业务的策划及平面稿创意设计,按件计价。
1.3 所有作品具有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字体版权、物权、肖像权等),具备实际操作性,所有作品成交后即可使用。
1.4 成交人数量及对应的成交份额如下:
序号 | 有效响应供应商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份额(按综合得分排序) |
1 | ≥4家 | 3家 | 50%:30%:20% |
2 | ≤3家 | 重新询比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10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的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本项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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