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4-2025年微信公众号代运营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598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4-2025年微信公众号代运营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4-2025年微信公众号代运营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主账号泰州电信微信服务号(微信号:tzdxgs)和副账号泰州翼生活订阅号(微信号:CT-TZYSH)两个账号主体,供应商须提供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粉丝运营、驻场服务、营销活动策划及执行、品牌宣传活动策划及执行、数据支撑、运维能力支撑及素材库支撑等;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服务要求 |
1 | 微信公众号代运营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400000.00元(含税)。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3★服务地点:泰州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泰州电信的质量标准。
1.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6本项目成交人数量: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00000.00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含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或线上营销活动或新媒体运营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全部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2.1.6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4名工作人员,包括1名策划与运营人员、1名平面设计师、1名新媒体运营人员、1名技术人员;供应商须承诺1名平面设计师和1名新媒体运营人员为本项目提供驻场服务。注: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1)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提供自2024年03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本项目所投入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供社保清单为供应商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红色标记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3)供应商须承诺相关人员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工作,在服务进行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更换团队成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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