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中学紫琅校区(建设名)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南通中学紫琅校区(建设名)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创新区静海大道东侧、老营横河南侧、三八河西侧、兴业路北侧。
2、工程规模:新建16轨48班高中校区,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3、设计周期:
(1)设计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
(2)设计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后3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图纸;
(3)施工图图纸完成后5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审查意见修改完成施工图报审版图纸,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甲方进行报规工作;
(4)施工图报审后20日内取得审图合格证;
(5)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4、质量要求: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地方有关规定,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最终获得甲方确认;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深度要求,并最终获得甲方确认。
5、合同估算价:约210万元。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江苏省南通中学紫琅校区(建设名)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拟建建筑(包含南北地块间的连接通道(连接通道的形式以设计最终方案为准))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暖通、消防(含火灾报警)、给排水、电气(强弱电)、人防、基坑支护(配合轨交安全评价通过)、装配式(含PC深化)、幕墙及外立面、综合管网、钢结构、绿色建筑、节能、环保、无障碍等,含精装修设计完成后的本次招标范围内上述所有专业的二次设计(含水、暖、电、消防因精装修调整的二次设计)及景观绿化方案确认后总平调整),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承担各阶段评审费用以及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等。
2、技术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概算、配合完成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日照分析、规划变更(调整说明、变更文件等)、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主要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把控、设计修改、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确认、配合精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图报审进行专项认可书确认、参与样品现场选样、危大工程清单和论证、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服务等。
3、智能化(含通信)、景观、精装修、泛光照明、标识标牌、BIM、剧场声学及灯光、舞台设计、燃气、供电、自来水等专项设计及绿色建筑标识取得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中标单位需协调配合相关设计及评审。
4、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项目负责人业绩:自 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于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四楼 |
联系人 | 刘颖倩 | 联系人 | 陈芳敏 |
电话 | 0513-51005280 | 电话 | 13814618609 |
附件:评标细则
1、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后续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 |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
4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 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
6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7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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