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12个乡镇荷鸣村等4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投融资创新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工程名称)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或相关部门名称)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12个乡镇荷鸣村等4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投融资创新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12个乡镇荷鸣村等43个村;
2.3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5万亩,其中新增建设1.75万亩,改造提升3.25万亩;
2.4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742万元;
2.5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项目规划、项目区实地测绘、测量、初步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包括项目区实地测绘测量(含初步设计测量、竣工测量)、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写、概算编制及图纸绘制;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施工图设计绘制、施工图预算编制;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在衡阳县设立设计项目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提供技术指导;④审核变更内容,提供变更图纸和预算,负责施工期间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⑤完成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有必须的其它设计工作。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
2.6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图集);初步设计评审后,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初步设计修改完成后5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含预算和实施方案图集);
2.7 标段划分(如有):一个标段;
2.8 其他:质量要求: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和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的要求,且最终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
3. 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I、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引调水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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