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法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79886㎡,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5817.04㎡,其中装备物资储备库三栋13955.04㎡,地上1层;维修保养厂房1006㎡,地上1层;生产生活用房4197㎡,地上4层;辅助及附属用房2389㎡,地上2层;地下室4180㎡;门卫室90㎡。 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地、临时装备停放场地、集结场地、综合管网、道路硬覆盖、绿化、围墙等附属设施。应急装备物资购置及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管理系统建设。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主要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专业设计、电气专业设计、弱电工程设计、场区设计、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管理系统设计及其配套工程设计等),符合图审要求且满足项目工程需求。 2.4服务期限:60日历天,计划服务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采用后审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必须满足以下(1)或(2)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 财务 要求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 业绩 投标人近5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或者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企业 信誉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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