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高等院校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高等院校提升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学府街以南,希望路以东,规划路以北,克伯克于孜路以西的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用地范围内 2.工程规模:建设图书馆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 28000平方米,采用装配式框架结构。配套建设室外供排水、电力、采暖等管线及硬化、绿化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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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5)其它要求:(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区外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 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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