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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3-21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605-04-01-206759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

标段(包)名称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畅信路44号(广东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

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国有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项目为广珠铁路官窑货场配套物流园项目,将结合产业需求,建设服务功能优,运行效率高的综合型配套物流仓,项目总建设面积约4.88万平方米,建筑占地1.12万平方米,项目为5层建筑,建筑形态按照通用型高标准仓库进行设计,采用坡道+电梯仓模式,建设二层坡道库(1F—2F),三层电梯电梯库(3F—5F)。项目总投资约为18910.00万元。

招标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605-04-01-206759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项目勘察设计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畅信路44号(广东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

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自筹资金:1891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项目为广珠铁路官窑货场配套物流园项目,将结合产业需求,建设服务功能优,运行效率高的综合型配套物流仓,项目总建设面积约4.88万平方米,建筑占地1.12万平方米,项目为5层建筑,建筑形态按照通用型高标准仓库进行设计,采用坡道+电梯仓模式,建设二层坡道库(1F—2F),三层电梯电梯库(3F—5F)。项目总投资约为18910.00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补勘(若需)、超前钻(若需)、场地测量放线、地下管线测量、物探、地形测量、重点苗木定位及建构筑物的测量、改造范围内的旧建筑结构鉴定、平立面的测绘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制定勘察方案、测量放线、现场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和周边相关工程(若需)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水文地质工程资料、场地测量数据等,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全部勘察文件的编制(须按相关规定通过审查与备案)和相关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资料)、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建筑碳排放设计。2)建筑工程专项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用系统除外)、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消防设计(含通过消防的专项审查)、节能设计以及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照明、供配电,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3)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预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完成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4)设计过程中合同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内容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协助招标人完成规划、施工报建等各种行政报批工作。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90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404256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且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 2 家。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对应为: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5.1 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4.5.4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4.7.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3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 2024 年4月11日8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4月1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 年4月11日9时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0757-8625932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4栋7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郭健辉

联系电话

0757-86322820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以 项目代码:2401-440605-04-01-206759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3.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4.投标保证金 4.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其他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5.4本项目公告性质:正常,未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6.交易编码:GC2024(NH)XZ0034 7.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谢工;联系方式:0757-86259325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且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 2 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对应为: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4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3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3-21 17: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11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11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 2024 年4月11日8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4月1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 年4月11日9时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4-11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0757-8625932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4栋7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郭健辉

联系电话

0757-86322820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发布责任人

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 佛山官窑物流枢纽1号仓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以 项目代码:2401-440605-04-01-206759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3.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4.投标保证金 4.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其他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5.4本项目公告性质:正常,未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6.交易编码:GC2024(NH)XZ0034 7.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谢工;联系方式:0757-8625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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