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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永春县党校概念方案设计邀请招标公告

· 2022-08-03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永春县党校概念方案设计邀请招标公告

2022年08月03日 17: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党校概念方案设计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7:56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87.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采购单位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小王 联系方法: 118359505833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小张 联系方法:0595-22667108

项目概况 永春县党校概念方案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汇【2022】005 号

项目名称:永春县党校概念方案设计

预算金额:8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概念方案总平面设计,概念方案效果设计,各主要建筑单体概念设计(建筑平面、建筑立面效果等),概念方案经济指标测算。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至 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书

 

朗建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奥福科技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的编号为大汇【2022】005 号永春县党校概念方案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 设计 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春县党校概念方案设计。

2.2.  建设地点:泉州市永春县;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6.6公顷,0.8≤容积率:≤1.2 。

2.4.  投资总额:250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概念方案总平面设计,概念方案效果设计,各主要建筑单体概念设计(建筑平面、建筑立面效果等),概念方案经济指标测算

2.6.2. 内容:总用地面积约6.6公顷,0.8≤容积率:≤1.2  ,具体包括:党校总平面布局设计,鸟瞰、建筑外立面等效果设计,办公楼、招待所、图书馆、展馆和宣教中心、教学楼、报告厅等功能建筑的单体概念方案设计,概念方案总经济指标测算等设计服务

2.7.  设计周期:180 日历日。

2.8. 设计质量要求: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建筑行业)资质, 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  级国家注册建师资格;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本项目不要求业绩项类似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 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2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报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95—22667108,13960282371】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图纸另计),时间为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止,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0.5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投标单位只能派出一名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出示八闽健康码,配合检查、体温测试等。若因未佩戴口罩或发热等症状或无法出示八闽健康码或出示的八闽健康码为橙色而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各投标人应立即保持一定距离,坐在座位上不得聚集交谈。

8.费用

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额为:87.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制价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小王 联系方法: 118359505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小张 联系方法:0595-22667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5-2266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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