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综保区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1.2工程规模:约29.34万元
1.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5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本项目为宿迁综保区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完成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无息),最终结算价为中标单价*实际总装机容量。
1.6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宿迁综保区厂房屋顶光伏发电涉及到的所有设计,设计总装机容量约18MW:可行性研究、接入方案(经评审合格)、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含光伏系统平面设计、光伏系统结构设计、光伏电竣工图等,项目建站电气系统设计,光伏电站接入系统设计)、初步设计(含算)、施工图、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图审、电能质量评估、接入系统报告等),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有电力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7日 09:00至2024年03月04日 17:30(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将招标文件领取一览表及报名所需资料发至微信(15751542466)(报名所需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5.3联系电话:1575154246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8日14:30;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迁经济开发区西交大科技园B栋11楼1113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丁帅
联系电话:187611105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厚正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百事美特办公楼一楼西侧106-109室
代理单位联系人:何玉洁
联系电话:1575154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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