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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直管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黄姚地块)经济适用房(征收安置房)项目

· 2022-08-16
编号: AJB220046-02FG
1.招标条件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江北新区直管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黄姚地块)经济适用房(征收安置房)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新区管审核[2022]1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169514.9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69514.9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2.2工程地点: 江北新区泰山街道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保障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社区、养老设施、幼儿园等。总建筑面积约23.7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78万平方米(计容),地下建筑面积约6.92万平方米(不计容)。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5.9万平方米,最高11层;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约4670平方米,幼儿园约4100平方米。本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建设项目,勘察等级为甲级。
2.5设计合同估算价: 500.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 150000.00 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 江北新区直管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黄姚地块)经济适用房(征收安置房)项目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设计范围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报批及所有专项设计及报批。包括且不限于:室外总体设计、建筑(含装饰装修)、结构(含基坑支护)、水、暖、电、三网、交通(含交通评价)、人防、消防、日照、节能、环保、燃气、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志标线(包括地下室划线及标牌)、抗震支架(需提供支架选型布置图及清单)、智能化设计(提供智能化设备清单及规格参数)、钢结构及网架、景观及小区内部道路、管线综合(包括雨水收集及回用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海绵城市、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配套等设计及可能有的红线外与各项市政管线接口设计、概算等设计文件编制,以及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勘察及施工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项目交付使用之前的全专业全过程设计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后续服务。②勘察范围:根据项目勘察要求,针对整个设计阶段,完成设计及规范所需的勘察报告内容,并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详见招标文件
2.7设计服务期: 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9-06 09:30:00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万㎡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证明需是本单位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不一致,项目负责人、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合同中应能明确反映面积和设计负责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458万元,其中勘察单价130元/米,暂定勘察工程量17000米;设计单价10元/平方米,暂定设计面积237000平方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投标人的勘察单价和设计单价报价不得高于上述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6分)

6.2.1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万㎡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设计业绩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不一致时,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合同中应能明确反映面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万㎡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设计业绩得3分,满分3分。(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证明需是本单位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不一致时,项目负责人、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合同中应能明确反映面积和设计负责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标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4)总平面设计是否满足与相邻地块的整体衔接,是否满足交通、消防、管网综合等技术要求。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3)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建筑设计选用的技术方法是否满足科学性、合理性要求。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3)结构设计选用的技术方法是否满足科学性、合理性要求。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设备设计:(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功能需求 。(4)设备设计选用的技术方法是否满足科学性、合理性要求。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6)绿色建筑、健康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健康)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健康、高品质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绿色健康建筑标准。(4)对规则性的建筑部分工程应采用装配式技术,预制装配率应不小于40%。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2项目解读标准(满分20分)

1)经济分析:(1)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3)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2)选用的新技术是否满足适宜性、合理性要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 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周期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5分;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5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得1.5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荣誉证书的加2.5分。(提供注册证书、优秀勘察设计师证书,优秀勘察设计师证书以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8装饰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如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9园林绿化人员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如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0地质类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如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1勘察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2项目安全管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3物探类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如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奖项:企业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个项目得2分,获得建筑工程类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个项目得0.5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个项目得0.25分,满分4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此项限评二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住建厅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市级奖项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扫描件为准。

(2)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与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5)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不得多项得分,仅计取分值高者。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7)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8)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所有参与评分的项目组成员在本单位(如联合体,为各自联合体单位)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相应人员不得分。若以上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0)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8月16日17时27分到 2022年8月23日17时27分 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2)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8.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8.10、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1、本项目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科一路2-2号新居大厦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李智 联系人:金芸
电话:025-58641272 电话:17715289656
传真:无 传真:02586433596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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